
某日,一辆跨境客车从深圳湾口岸进境,经过海关监管区时,未向海关申报。海关关员对该车实施查验时,在车辆后备箱内发现一个编织袋,袋内装有2只用报纸和塑料膜包裹的活体龟,共重11.8千克。
后经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鉴定,2只活体龟为辐纹陆龟,又名放射陆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2只辐纹陆龟现已被移交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收容救助。
海关律师、走私辩护律师邵丹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除合法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的准许进出口证明书外,我国禁止一切进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行为。走私濒危辐纹陆龟,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以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定罪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上海市法kaiyun体育学会海关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国贸委副主任,2005年开始进入海关系统,曾担任上kaiyun体育海海关公职律师,精通各项海关业务,有20多年海关与律师工作经验。秉承“专业、敬业”的理念,取得一系列不批捕、撤案、不起诉、减轻处罚、缓刑、二审改判等成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